上中医团委发【2011】39号
关于开展上海中医药大学2010—2011年度
“五四”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教工团支部:
2010年5月份以来,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服务世博,奉献世博、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学校及大学生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建党90周年,全面落实下一阶段的目标任务。同时,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青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积极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服务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2010-2011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医院35周岁以下的广大团员及团干部;
2、校内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教工团支部35周岁以下的广大教师团员和团干部;
3、优秀团干部必须工作满2年,所带集体取得一定的荣誉及成绩;
4、党员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参评先进个人的材料要求word文本1500—2000字(可附插图片)、A4纸张打印、标题用黑体3号字体、正文用楷体4号字体、行间距23榜;
2、原则上优秀团员不超过5个,优秀团干部不超过2个。
四、日程安排:
5月 评选、表彰
五、奖励办法:
校团委为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各附院、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给获奖集体或个人予以一定物质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正芹
联系电话:51322085
联系地址:图书馆裙楼3楼324室
须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anweizuzhibu2010@126.com
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五四”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主题词:五四 先进 评选 通知
主题词:
报送:团市委、校党委
抄送:各附院党委、各学院、部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附件:
2010-2011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五四”先进个人申报表
类别: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所属团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