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5)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中医药大学选苗育苗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1-11-23浏览量:42

 

上中医团委发【201155

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中医药大学选苗育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培养高素质青年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沪委组〔2003278号文)文件精神,从源头抓起,选拔培养品学兼优、有组织活动能力、有潜力、有志于向党政管理方向发展的大学生,为建设高素质的青年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奠定基础。根据上海市教委党委和团市委《关于做好优秀在校大学生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意见》(沪教党〔200360号)的指导精神和具体选拔条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就做好优秀在校大学生选苗育苗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选苗育苗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任务,是建设高素质青年党政领导干部的“源头”工程。根据全国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上海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以选拔为前提,关键在培养;按照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条件,精心选苗,热心育苗;建立滚动培养机制,把选苗育苗作为干部培养的日常性工作,长年坚持,不屑努力,选好苗子,培养成材。各基层党组织、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确保这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选拔条件

1、大学生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省市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3、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4、担任学生班团干部或从事某项社会工作表现特别突出者;

5、在校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6、在班团集体中有较高威信的其他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选拔步骤及内容

1、选苗育苗条件(本科生、研究生)

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