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问题探析
文章来源:《思想理论教育》2008年 第3期37-41页
[摘要]高质量地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有必要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现状进行认真梳理和客观分析,进而正确认识和处理若干关系,以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情况明显改善。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组织机构管理体制
为了高质量地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情况明显改善的目标,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在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我们不能忽视部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单位)建设滞后的问题。一些高校在行使内部机构设置权时,没有理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体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作为独立二级机构的地位面临危机。部分高校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挂靠有关院系,个别学校甚至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分散到各院系。如何看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单位)建设问题,需要我们回顾历史,分析现状,寻求必要的共识。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的历史沿革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与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调整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几经变化。与此相适应,高校德育工作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也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1956年)。根据1950年8月教育部《高等学校暂行规程》的规定,高校“采取校长负责制”,在校长的领导下设校务委员会。学校党组织在政治上起核心作用,不直接领导学校行政。1952年10月,教育部对政治理论课程设置作了统一部署,规定开设新民主主义论、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1953年又将“新民主主义论”改为“中国革命史”,并增设“马列主义基础课程”。1956年,对文理学科和本专科公共必修课做出具体安排。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体系初步形成。这一阶段,大多数高校设置直属于学校行政的政治理论教研室,并按课程设教研组,负责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二阶段(1956-1966年)。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规定:“在一切高等学校中,应当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这种体制加强了学校德育工作,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现。但同时也较为普遍地出现了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倾向。1962年,教育部提出新的政治理论课程设置方案,高校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和哲学三门政治理论课。这一阶段,大多数高校设置党委领导下的马列主义教研室(部),并按课程设教研组(室),负责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与管理。
在一、二阶段,教研室(部)在学校组织体系中属于独立的二级单位,与系处级别相同。政治理论课教师不仅享受专职教师的待遇,而且还在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工资福利等方面与对应职级的干部相同或相近。
第三阶段(1978-1989年)。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则提出了“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1987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学校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负有领导责任。”1987年3月,国家教委提出了课程改革的设想并逐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包括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原理以及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同时还增设了思想教育课程: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两课”课程体系基本形成。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很多高校除继续设置直属于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研部或马列主义教研部(简称马列部)外,又组建思想教育教研室或德育教研室,隶属于学生工作处或党委宣传部,也有少数学校设置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研部并列的思想教育课教研部或德育课教研部,并分别按“两课”各门课程名称设教研室(组),这一阶段,一些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除了继续承担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组织管理职能外,开始举办党政工干部专修科等学历教育和教师进修、自学助考以及其他相关培训。为了适应办班的需要,很多高校的马列部更名为社科部,一些办了相关本专科专业的马列部或社科部,进而更名为社科系或政法系。
第四阶段(1989-2005年)。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1994年8月31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都要加强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不管学校实行何种领导体制,校长都要对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负责。在党委(总支、支部)的统一部署下,学校都要建立和完善校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为了落实中央意见,高校加快了“两课”教学改革步伐。
1998年,中宣部、教育部颁布《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即“98方案”),将“两课”定义为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简称,规定开设5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门思想品德课。为了顺利实施“98方案”,高校建立了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校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两课”教育教学的体制。一些高校将德育教研室(部)并入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研部,简称“两课”教研部。但很多高校仍沿用社会科学部或社会科学教学部(简称社科部)的名称。这一阶段,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许多“两课”教研部或社科部开始办政法类、经管类甚至艺术类本科专业。与此同时,大量的学院更名为大学,而大学内部的二级单位教学系纷纷改称学院。一些“两课”教研部或社科部也独立改造或被整合为学院,不仅招收本科生,而且培养研究生。虽然对外仍保留“两课”教研部或社科部的建制,但它的职能和工作重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少学校直接从事“两课”教学组织与管理的教研组织逐步演变成挂靠学院的“三级单位”。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的现状分析
随着“98方案”的实施,“两课”教育教学面临许多新的情况。世纪之交,中央确定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战略任务,对学校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2004年3月,胡锦涛等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04年8月26日,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16号文件)。2005年1月,胡锦涛同志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问题。之后,经中央同意,中宣部、教育部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即“05方案”)。“05方案”将“两课”更名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将“两课”整合为4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本科生必修课),并要求高等学校党委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在“05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部分高校沿用过去的机构名称,根据新课程调整教研室;部分高校在总结“98方案”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进行了调整。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主要有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设立专门从事或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学院。2004年后,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16号文件精神,与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设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调整相联系,继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较早成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之后,近30所高校陆续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这些高校大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学科研力量较强的大学。2006年初,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立以来,现已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如包括一级学科以下的则有200多个)及25个博士后流动站。为了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将有更多的大学建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或类似学院。1992年成立的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陈占安教授认为:“在有条件的高校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适应了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标志着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我们的学院敢于并愿意使用马克思主义的名字,既反映了我们的自觉,也说明了我们的自信。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不应该藏起来,而应该高高举起。”[1]
“学科建设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所依托的学科是我国特有的一门政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中央决定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开展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目的就是为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等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指导地位,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提供有力的学科支撑。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学科建设的意义不言而喻,如果能正确处理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关系,对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也应该是有利的。目前,这些学院大多按二级学科设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等研究所,将学科建设与相关的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统一起来。这应该是比较理想的一种类型。但对于大多数学校,尤其是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点也没有的学校,可能很难设立这样名副其实的学院。
第二种类型是设立主要从事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公共管理等相关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学院。这类学校的相关学院名称不尽一致,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政法学院、法政学院、政治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等。这些学院不仅有政法之名,而且大多有属于政治学一级学科的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史等博土、硕士点,有的还有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等本科专业。此外,如果这些学校没有专门从事法学一级学科及法学专业教学科研的法学院,可能用法学这一学科门类之名,将该学科门类下的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法学等一级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整合于一体。有的学校在这样的学院中还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博士、硕士点。这些学院下设机构比较复杂,并设有专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或教研中心。它的可取之处是,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相关的学科结合起来。在这种体制下,一部分有条件的教师既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又担任相关的专业课教学和研究生培养任务。如果两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当然有利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但如果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当作挣工作量的途径或次要的工作,其效果可能就适得其反。
第三种类型是设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等跨学科门类的学院。这种类型主要存在于没有人文、社科专门学院的理工农医院校。名称多为文法学院,文管学院、人文社科学院、人文与经济学院等。学院大多不仅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而且设有文史哲类的课程,还负责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甚至包括公共体育课、公共外语课等。这类学院,有的是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作为学院下设机构,有的是为了表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的规格,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体制,由院长兼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实际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已经失去了作为二级单位的“独立地位”。这类学院由于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与没有直接关系或相关度不高的学科和教学工作“绑在一起”,如果不能有效地扩大互补性,很容易削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第四种类型是设立直属于学校专门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这类机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直接领导下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具体负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计划、教学实施、考核考评、队伍建设、师资聘任等相关工作,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各类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其名称多为社会科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社会科学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等。大多按四门课程分别设立教研室,有的学校(通常是有硕士点或博士点)为了加强学科建设,按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设立教研室(或研究所),同时用括号标明相关课程名称。设置这样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有利于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在学校直接领导下独立组织教学科研工作。但是,这样的学校大多缺少相关的学术资源,学科基础比较薄弱,工作条件和教师待遇往往比不上专业学院,而且像“社会科学部”这样的名称早已名不副实。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如果没有必要的政策支持,其自主发展将面临诸多困难。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需要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运行管理与组织实施涉及面广,环节众多,只有构建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体系和健全的管理体制,才能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目前,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形式多样,基本能够保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的作用,但在适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上,也表现出缺乏整合协调、创新机能和激励控制机能等缺陷。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历史沿革情况来看,加强党委对德育工作的领导,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的根本保障。从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现状分析中,不难发现保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的独立性,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组织保障。16号文件颁发后,一些部门和地方陆续出台实施意见。有的地方明确提出要理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体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名称原则上称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并作为学校的二级单位独立设置,直属学校党委领导,并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特别是要按照科学合理的教师编制,配备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富于战斗力、敢于打硬仗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3]我们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的目标应该是: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或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的学院)独立运行、教研室自主活动的组织管理体制,并建立一套有效的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发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需要着力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作用,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当代大学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是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特殊性首先体现于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但它同样也是课程教学,和其他课程一样要遵循课程教学的一般规律,这就是它的普遍性所在。因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需要正确处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一般专业性课程注重的是知识性的传授和探索,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尽管也有知识传授和探索的因素,但其教学的根本目的,是期望学生达成对于一定政治观点和价值取向的认同。从这个角度来说,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因而也就需要学校党委给予特别的重视。”[4]当然,思想政治理论课同样必须通过有效的教学过程才能发挥其政治功能,同样必须遵循教学规律,从这个角度来说,其教学组织管理体制必须科学合理,符合普遍性要求。因此,我们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中要看到它的特殊性,不能把它混同于以专业教育为主的学院,学校在经费、师资等资源配置和绩效评估时应该制定特殊政策。同时,我们又要按照教学院(部)的普遍性规律来加强建设,不能把它边缘化为“准党群部门”。
二是处理好党委领导德育工作与校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关系。党委统一领导,校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避免了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看作党委系统的工作而造成党政“两张皮”的现象。在这种体制下,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相结合、全校紧密配合、学生自我教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高校党委统一领导、统筹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长对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负责,学校各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学校基层党团组织认真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为了使这种体制更有可操作性,很多高校成立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教学副校长、校党委宣传部长、教务处长、学生处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各相关院(系)的院长(系主任)组成。其任务是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正确方向,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相关政策,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和发展。因此,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不仅要处理好与校党委和校行政的纵向关系,而且要处理好与宣传、教务、学生等部门及各相关院(系)的协同配合关系。只有理顺组织外部的各种关系,才能为组织发展营造和谐、有利的环境。
三是处理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内部关系。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建设,理顺内部关系尤其重要。在教学部与教研室之间,需要明确责权关系,给教研室配置必要的资源,保证其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同时完善教师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以教研室为责任单位,组织教师参加集中学习和培训,帮助他们准确把握教学的基本内容与基本要求,更好地运用科学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全面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和职业素质。在组织与个人关系上,教学部和教研室一方面要对教师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另一方面要引导教师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和发展目标,在职务评聘、课题申报、评优评奖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帮助教师发展。只有教研室能自主开展教研活动,教师个人发展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才有活力,才有凝聚力。
参考文献:
[1]陈占安.积极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的改革[J].思想理论教育,2007(10).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N].教育部公报,2005年第4号.
[3]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
[4]燕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体制保障[N],光明日报,2006-12-04.
上海理工大学社会科学部陈大文
武汉工程大学政法学院舒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