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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2012-04-18浏览量:37

上海中医药大学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上海中医药大学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通知(沪教委法【2010】10号)精神,按照学校的“五五”普法工作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检查验收和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相结合,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为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全面实现依法治教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年来,学校在组织机构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师生学法用法等方面全面开展普法工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根据市法宣办和市教育系统法宣办的规划要求,我校成立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副书记王群任组长,各附属医院也相应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落实到各二级单位的领导和宣传干部,责任到人,经费落实到位。

学校每年有宣传工作例会制度,布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市法宣办和市教育系统法宣办的工作要求和有关信息,并要求各二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专业特点,与政治学习相结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员参与,知法学法用法

1、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加强我校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动学校的本科教学迎评工作,2007年5月11日至6月1日,学校举办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专题系列讲座活动,由全校系统处级干部和部分中青年骨干(含党政管理干部和业务骨干)及校本部全体机关干部200人左右参加,内容围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廉洁从政,关心民生,把执政为民落到实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争创优秀的岗位业绩”、“发扬民主、团结协作,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心系群众, 服务基层,构建新形势下我校良好的党群与干群关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干部要成为建设和谐校园的表率”等主题,分别由校党委八个常委主讲。

2010年6月,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邀请了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法律与人文综合教研部执行主任刘哲昕副教授作了题为《新时期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讲座。刘哲昕副教授从“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思维”谈起,结合自己丰富的工作经历,从信访问题、危机管理、网络反腐、体制改革等方面阐释了法律思维的重要性和含义,即:法律思维包括变动不居之中的确定性思维、整体协调之中的局部性思维、自上而下之中的自下而上思维和精英心中的平民情怀。刘教授视野开阔,思维活跃,将深厚的理论基础结合具体实践的运用,讲述生动、深刻,发人深思,具有启发意义,令与会者受益匪浅。

开展警示教育,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学校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贪欲之害》系列及《警示与反思》等各种体裁警示教育片十余部。2007年,以“社保资金案”为抓手,在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中,校党委利用个月时间在全系统处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校纪委先后四次组织全校系统85位处以上干部收看反映社保资金案的警示教育片《贪欲之害》,同时向每位处级领导干部发放《上海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学习资料》和《上海市科教党委系统警示案例读本》。在此基础上,校纪委联合组织部、宣传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征文活动,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在学习之后,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心得体会。在体会材料中,每个党员干部都能认真分析腐败官员从高级领导干部堕落成为腐败分子最终走向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进一步认清腐败给党和政府带来的恶劣政治影响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大家都表示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防止在今后的工作中走弯路。我校还特邀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顾崇峰老师来我校作题为《反腐斗争的形势分析与思考》的报告。2007年12月份组织处以上干部参观监狱,让参观者接受身临其境的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加强制度建设,用法律法规约束行为。2008年校纪委重新修订了《上海中医药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简称《汇编》),对其中部分已经不符合现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制度进行了删除,对近年来中央、上海市及学校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新出台的一些政策和制度进行了增补,并将新印制的《汇编》发给学校系统每一位处以上干部,要求他们在工作中认真参照执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两个文件的精神,2007年,我校党委常委进行了集体学习和讨论,各位领导一致认为只要把“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制订完善,执行到位,那么对局级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难点也就解决了。为此,校纪委认真起草了学校“三重一大”的实施细则,要求每位校级领导认真审阅、修改。与此同时,校纪委认真组织全体纪委委员对《实施细则》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纪委委员在讨论中认为细则一定要细化,有可操作性。通过几轮的讨论与修改,2007年底我校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定稿。2008年2月19日,《上海中医药大学党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发文,《实施细则》的制定为今后学校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制定了科学的程序,起到了监督作用。

2009年,由校纪委牵头,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群带队,会同校党办、组织部、医管处、工会组成调研小组,分别对三家附属医院及各二级学院开展了“三重一大”制度检查。调研后纪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分别与被调研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个别交流,针对相关问题要求整改落实。通过调研,各附属单位及二级学院领导都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操作程序,健全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进而形成从体制机制上构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真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

贯彻执行“八个禁止”到“52个不准”。2007年6月,我校召开了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群首先在会上传达了“八个禁止”的文件,同时对我校党员领导干部贯彻中纪委八项《规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学校党委十分重视文件精神的传达和贯彻落实,专门召开了党委扩大会,在传达、学习中纪委有关文件的同时,针对八项《规定》的内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广泛进行学习宣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查处典型案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学校各党小组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开展认真讨论,提出了八项禁令”,这些都是针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2010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各级党员干部在履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8个方面52个“不准”。4月8日,校纪委联合校党办、宣传部共同组织召开了党政干部廉政大会,向每位领导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资料选编,要求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2、增强教职员工法制观念,促和谐发展

开展宪法周宣传活动。学校结合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广播台、校园网络、宣传横幅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

为教职工普及法律知识、答疑解惑。我校法律工作者将为教职工普及法律知识、答疑解惑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当教职员工遇到法律问题到法律教研室寻求解答时,教研室的教师们都会耐心为其讲解、提出合理建议。法律教研室主任张静老师和青年教师徐静香更是担当起了我校工会的兼职法律顾问,把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化、常规化。

几年来,这两位教师每周都安排时间接待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教职员工,为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广泛,涉及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纠纷等各个方面,其中很多案件复杂、繁琐,两位教师付出了很多精力,即使半夜里接到当事人的电话,也仍然不厌其烦地予以解答、进行开导。

两位老师不仅仅为当事人解答法律难题,还花费大量时间开导当事人的心理,想方设法为其提供多种解决问题的渠道,而不是法律这一条途径。她们的行动促进了各方面的和谐发展,响应了中央有关法制宣传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举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20106月,我校举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谢建群、副校长刘平及沪上名老中医代表,部分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附属医院领导二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上,中医名家与中青年中医骨干各抒己见,为海派中医发展献计献策。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学习研讨。2006年11月,学校举办了上海东方科技论坛第85期“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药复方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全国各地近60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2008年3月,学校与浦东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举办了中国传统医药法律保护学术论坛,来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知识产权界的专家和企业代表60余人参加了论坛。2007年11月,学校举办“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思想与表达——创作中如何合理利用他人的作品”讲座,2010年4月,举办“网络环境中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等讲座。针灸推拿学院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新《专利法》,将新《专利法》学习测试题下发到相关教职工,进一步引导职工增进对专利申请知识的了解,提高对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学以致用,更好地掌握和运用专利制度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校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为契机,把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教育列入重点内容。每年3月23日至6月底,学校举行百日安全竞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利用宣传图片,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安全意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法》,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健全校义务消防队组织,结合“11.9”消防日,进行消防演练、消防安全检查、防火知识图片宣传,组织消防队员观看安全知识录像;开设交通安全讲座、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学校为更好全面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五部局《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主题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做到了五个结合:一是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二是与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相结合;三是与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和师生员工素质提高相结合;四是与已部署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五是与“迎奥运,保安全”工作相结合。我校在校园人员聚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利用广播、校园网等传媒,宣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突出“以人为本”的宣传理念,把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学校成立国家安全工作小组,坚定反邪教组织、反恐怖活动为维护稳定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全面掌握全校系统的有关情况,做到工作主动、信息及时上报。

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保密法制度。学校成立保密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直接负责,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多年来,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全面协调督察学校各相关部门工作,依法做好保密工作。特别对《密码传真机、密码电报使用管理规定》、《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制度》、《机要部门治安防范责任制》等密码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相关配套的《上海中医药大学校园网络管理办法》、《自主命题考试规范操作规定》、《上海中医药大学科研保密条例》等秘密载体产生过程的保密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以完善密码通信安全和保密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并经常予以督促和检查。对学校涉及保密的相关部门情况定期进行排摸,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各部门保密工作的规范性。 

开展档案法教育活动。2006年底,由市档案局主办的档案普法DV和FLASH作品比赛,我校档案专职干部拍摄“档案干部学法纪实”获得参与奖;2007年4月组织档案专兼职人员参观由市档案局举办的“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成果展”;2007年底全校100多名教职工参加了国家档案局“档案知识有奖知识竞赛”;校档案室利用校园网、校报登载档案法全文,组织专职干部定期学习档案法;参加上海市档案局举办的各类法制法规学习班,专门学习国务院9号令、上海市档案条例等重要业务法律法规;在2008年学校档案工作会议上校领导结合“五五”普法宣传,对档案法的学习作了新的要求。档案法已在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中深入人心,形成了依法归档的自觉行动。档案法真正为我校档案管理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做好高校信访稳定工作是创建和谐校园的需要,面对严峻的信访形势和繁重的维护稳定任务,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受理各项信访事项,配备了信访干部及信访工作人员,制订了《上海中医药大学信访条例实施细则》,加大信访工作督办力度。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校领导接待制度》,切实把信访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促进了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从维稳和促进民族团结高度,把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生活保障和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完善后勤保障,提高服务质量,依法加强教育管理。加强学生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和新学期动员时机,开展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生住宿、外出、校外人员来访、集体活动、校园网络等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学校制定了《上海中医药大学自然灾害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上海中医药大学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上海中医药大学校内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上海中医药大学火警、火灾应急预案》、《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及自杀案件应急预案》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每逢重要时段节点,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察,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今年,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工作,确保营造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本市校园良好的治安环境,开展教育系统世博安保群防群治工作。

学校制定了《上海中医药大学校园网络管理办法》,由校党委办公室联合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校内各部门发布的信息、宣传资料及校园网络等进行严格把关,强化信息安全措施,加强学校信息安全的工作。

做好合同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校聘请了专职律师担任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为我校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就学校管理和发展上的法律问题接受咨询,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代为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学校健全、完善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和规章;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此外,法律顾问还代理我校参与诉讼、调解、仲裁活动或重大项目谈判。

3、加强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课堂说法,课外解忧。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以下简称《规划》),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

2006年恰逢“两课改革”,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并为一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了加强教学能力,配合中央精神牢牢抓住课堂教学这块重要的普法宣传教育阵地,校社科部派出三位青年教师参加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师资培训,认真领会该课教学思路、教学方法。在授课过程中,教师不断更新教学案例,引导学生思考,力求使课堂教学更好地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达到“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要求。

规划》还要求我们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为了配合该精神,校社科部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配套选修课》,由三位教师以讲座的形式为学生详细解释与其生活非常密切的法律知识,内容涉及“如何打官司”、《行政法》和《劳动法》等等。该课开设至今已经讲授过四轮,深受学生欢迎,选课人数众多。该选修课形式灵活、切合实际,达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社科部法律教研室教师除了在课堂上为学生们讲授法律知识之外,在课外还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用法律知识为学生解忧。教师们用电子邮件、QQ等电子通讯工具与学生保持联络,为学生解决家庭或者个人遇到的法律问题,内容涉及人身伤害、经济纠纷、劳动合同、婚姻家庭等多个方面。通过网络,学生们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非常方便地向教师进行咨询并学到相关法律知识。网络交流,帮助我们达到了更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但更多的是教师们无私的付出。很多网络交流发生在教师的业余时间,为了尽快为学生们排忧解难,教师们不惜牺牲大量的休息时间,有时深夜还在网上为学生解答问题。

与网络交流相比,在课堂教学结束后现场为学生解答问题更是各位教师的“家常便饭”,无论学生问的是与课堂教学有关的问题还是向教师进行法律咨询,教师们都耐心解答,有时为学生排忧解难直到晚上9点、10点才下班。教师们的辛勤付出,换来了学生们对老师们的信任,有些学生在毕业之后遇到法律问题还会回来找老师进行咨询,请老师为其出谋划策。

学校在学生管理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贯彻法治精神,切实保障学生正当权益的实现。2005年,教育部重新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体现了对大学生权利保护的精神。为此,学校根据新规定的要求,及时对学校的学生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梳理,重新制定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增加了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校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体现了依法开展学生工作的法治要求。在2006-2010年间,学校每年修订学生管理规定,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使之更符合学生管理法治的要求。2005年,结合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申诉暂行条例》,为学生维权提供了新的途径,使得学生工作更符合法治精神。五年内,共有7名学生因违纪处分等原因,向学校提出了申诉。学校认真受理了全部的申诉,并召开申诉委员会就学生的诉请进行专门讨论,最终都能给予学生圆满的答复。

学生管理的法治化要求学生能够参与到学校的学生管理中。因此,学校在对重要的学生管理制度的修订过程中,多次召开各层面的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使得最终制定的学生管理制度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实际的学生管理过程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我校解决学生实际法律问题的真实案例:

诚信学生不忘维权。我校学生甲在正常的体育锻炼时导致了学生乙足部受伤,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甲非常诚实地承认是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乙的受伤。当乙要求甲进行赔偿的时候,甲没有忘记在法律上维护自身权益,于是甲向社科部张静老师咨询。甲同意进行赔偿,但是他根据课堂所学法律知识判断,认为自己对乙的受伤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应该属于意外事件,请求张老师帮助其确定赔偿金额;同时,甲提出自己目前没有经济赔偿能力,计划用将来的奖学金进行赔偿,请校方见证。张老师在肯定了甲的诚信表现后,积极与校有关方面沟通,妥善处理了此事,既没有要求甲进行赔偿,又达到了各方面都满意的效果。

通过该事例,我们可以看到学生甲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并且能够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这证明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张静老师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做到了《规划》要求的“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

法律知识助研究生获考试资格。我校一名在校研究生丙在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时,尽管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但是报名处不予其报名资格。丙向张静老师咨询,张静老师为其详细分析情况,传授与报名处进行沟通的方法,并帮其做好了进行行政诉讼的准备。在张静老师的帮助下,丙最终获得了报名资格,得以顺利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事后,丙向张静老师表示,上了张老师的课,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在实际生活中得到了“实惠”,他非常感谢张老师。

能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张静老师的付出得到了回报,这样的回报不是金钱名利所能替代的。张静老师的行动,体现了《规划》“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的要求。

12315助学生维权。我校在校学生丁在与某公司签订一份有关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合同并支付订金后,发现该公司存在不诚信的行为,要求解除合同,公司不允,不肯全额退还订金。于是丁向阎婷老师咨询。阎婷老师在分析了丁的情况后,认为该合同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消保委的帮助下解决问题是最快、最经济的途径。于是阎婷老师建议丁拨打12315热线寻求当地消保委的帮助。当丁第一次拨打消保委热线却没有解决问题时,阎婷老师又帮助丁分析情况,并传授与消保委沟通的技巧,后来在消保委的帮助下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丁如愿解除了合同并且取回全部订金。

4、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

学校附属曙光医院于2007年初对领导干部重点加强了政治思想理论、宪法、行政法律知识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院,依法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医疗机构管理、突发卫生事件处理等管理要求,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医院督促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岗位实际工作相结合,有效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重点学习《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医院每季度召开全院医师大会、护理人员大会,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进行讲评,分析医疗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将依法执业贯彻整个医疗过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对医疗执业、医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对新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进行反复宣传教育,特别是2008年上半年完成《护士条例》的全面学习和考试工作,下半年完成《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考试工作。

附属龙华医院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科学合理用血与用抗菌药物》、《处方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今年3月护理部组织护士学习《护士条例》手册,4月底对全院护士进行考核,合格率为100%。医院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做好版面宣传、横幅、电子屏等环境宣传,将政治学习与法制学习相结合,并组织全院各科(班组)进行书面有奖知识竞赛,增强了医院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医院结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多次请徐汇区检察院同志来院进行法制专题讲座,使院领导、科主任、支部书记及职能科室负责人等受到了深刻的法律知识教育;组织中层干部管理理论与实务研修班培训;结合医院文化节活动,请专家向全院职工开展“卫生与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使医务人员对卫生与法律的关系、医疗事故的防范与措施等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学习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对工会干部进行培训;结合进入市卫生系统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进行全院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培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院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医院氛围;结合学习“轮椅上的天使——陈海新”事迹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职工形成守法律、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附属岳阳医院领导和管理干部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悉了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学习,并注意培训单位普法宣传骨干。医院行政管理干部深入学习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规范以管理合法性为基础,管理合理性为目标贯彻宣传妇女儿童保护法计划生育法劳动法消防法等法律,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深入学习与本职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如: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开展执业活动。医院还组织对国家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等进行重点学习。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校系统师生员工和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提高了我校师生员工和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能力,为促进校园和谐与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地支持。

上海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