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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及“三重一大”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2014-07-02浏览量:1638

各直属医院党委、气功所党支部:

根据本市2014年卫计系统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大会部署,以及市卫计系统第一次行风建设联席会议精神,要求在全市卫计系统集中开展由各办医主体为单位,以“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为主要内容纠建并举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定专项督查工作,为期3.5月,今年8月底完成。

为此,结合今年我校纪委工作要点,学校纪委拟在今年6-8月期间,组织开展以“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及“三重一大”为主要内容纠建并举的专项督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本次专项督查由校纪委牵头,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带队,校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医管处及纪委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组成。

二、督查范围

曙光医院、龙华医院、岳阳医院、气功所

三、督查形式

专题汇报、现场走访、座谈会、查阅资料等。

四、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列入单位议事日程。

(二)全面贯彻,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强化督查,加强管理,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五)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

五、督查内容

(一)贯彻“九不准”、“十项不得”情况

1、组织协调、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形成领导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确保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法纪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是否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的覆盖面要达到100%;是否立足岗位,举一反三,强化 “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教育务实有效;是否抓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把遵守和执行“九不准”规定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

3、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到位。查摆问题是否开展;管理制度是否齐全;管理程序是否清晰;监督管理是否有力;重点专项治理是否有成效(社会捐赠资助专项监督、处方权监管、遏制收受“红包”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规范服务收费管理、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各项整改工作是否已开展。

4、查信办案工作是否到位。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20”卫生热线的绩效考核,是否加强了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和回复工作;是否落实了查信办案工作责任制,是否实行了“一案双查”制度;是否对违法违纪人员,并进行了通报;是否查找案发原因,开展预防工作;是否认真执行案件报告制度。

5、严格考核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把行风建设工作与深化医改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是否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和职工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是否与单位和个人的业绩评定紧密挂钩。

(二)执行“三重一大”情况

1、是否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上中医委字〔2012〕24号)建立、完善本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是否有完整、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3、“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是否深入细致地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

4、“三重一大”决策内容的落实情况。

六、具体安排

(一)督查时间

1、全面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各单位按照本次专项督查要求,制定本单位专项督查的自查方案,并动员部署。

2、开展专项活动阶段(2014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各单位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逐项开展问题查找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整改落实,并形成自查报告。

3、开展专项督查阶段(2014年8月下旬)。由学校督查组对各单位贯彻“九不准”、“十项不得”及“三重一大”要求相关内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4、开展回头看总结阶段(2014年9月)。请各单位做好迎接市卫计委组织的贯彻“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专项督查和“回头看”抽查活动的准备,对督查成效、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总结。

(二)工作要求  

1、请将自查报告电子版于2014年8月15日前通过邮箱上报至校纪委,邮箱地址为zhongyidajw@163.com;纸质敲章版请于督查当天交于督查组。请根据本通知要求的督查内容撰写自查报告,逐条进行自查、整改,挖掘特色,找出不足,内容实在,措施具体。

2、请各单位组织好参加汇报会的人员和座谈会人员。汇报结束后直接召开座谈会,要求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科室主任代表、党员代表、普通医护人员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参加座谈会,除班子成员外,要求参加座谈会的各类代表总数不少于10人。

3、现场走访、资料查阅与座谈会同时进行,请各单位准备好查阅室以及相关的文件、会议记录等。

4、各单位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6月30日

参考资料:

1、“九不准”、“十项不得”文件。

2、市卫计委2014年工作要点第38条:“开展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为重点的专项督查,培育和塑造行业新风正气。”

3、市卫计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计划: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督查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开展医药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督查计划于2014年三季度完成。

4、全国卫生计生纪检监察会议、上海卫生计生2014年纠建大会、2014年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健全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纠风日常工作由医政医管等业务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三转”(转职能、转作风、转方法),重点是转到查信办案的主业主责上来,加强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