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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期发展对象党章学习班教学计划

发布:2015-09-21浏览量:86

93期发展对象党章学习班教学计划

为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学校党校定于2015年9月30日至11月11日期间举办第93期发展对象党章学习班。

一、指导思想

本期学习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成才奉献”的主题,把党性教育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始终,帮助学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

二、学习要求

每位学员都要珍惜党校学习的机会,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听讲和自学,深入交流和互动,提升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积极争取从思想上入党。

2、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3、严守组织性、纪律性,自觉遵守党校的有关规定。

三、教育内容

通过“学理论”、“读经典”、“谈热点”、“砺党性”四个板块的教学,组织学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详见日程安排。

四、组织管理

1、各相关党组织要重视对本期学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并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2、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由学校党校陆佩丽和护理学院王蒂娜同志担任班主任。学习班设班长1名,分4个学习小组,每组设组长2名(分组名单另附)。班组长积极协助班主任开展学习班有关工作。

3、严格考勤制度。由班主任和班组长共同负责考勤。为确保学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学员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提前征得班主任同意同时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所属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每次教学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五、学习考核

1、出勤情况:凡无故旷课的学员,不予结业。凡缺勤(含迟到、早退)6学时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2、述学答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结业。

3、按要求撰写学习小结(要求每位学员结合本人实际,撰写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小结),如发现抄袭情况一律不予结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属党组织。

六、评选优秀学员的条件

为了做好向各级党组织的反馈与推荐工作,党校将开展优秀学员的评选活动。评选条件规定如下:

1、学习态度端正,能积极参加党校的各项教学活动,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撰写的学习体会密切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并有一定的深度。

2、带头遵守党校的规定和组织纪律要求。

3、答辩考核成绩优秀。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5年9月21日